失竊的孩子    凱斯.唐納修

        書中主角是一種叫做大哥布林(Hobgoblin)的妖精,他們會把人類小孩跟自己調換,被帶走的小孩經由儀式成為妖精的一份子,代替他人類身份的妖精則稱為「調換兒(changeling)」。妖精在人類家園邊緣的森林深處過著不會老去的枯燥呆板人生,他們當中當大哥布林最久的妖精可以成為下一個調換兒,被調換的小孩的身份模樣與人生都被妖精取代,而被擄走的小孩成為最菜鳥的大哥布林,至少要一百多年的時間才能輪到自己去取代另一個可憐小孩回到人類的生活當中。

        本書內容著重於兩個主角的內心掙扎,當了妖精百餘年的德國後裔小孩去取代主角「亨利.戴」的人生,而那位可憐的小孩卻到了森林變成妖精「A一袋」,書中兩線並行的人生,雖相互調換,卻從來也沒放掉遺失的那個自己,A一袋用文字記錄時間,努力地保持記憶,而在人類生活的「亨利.戴」卻一直無法自我救贖,直到他去尋找百餘年前他被偷走的真正的自己身份,以及偷走他德裔音樂神童身份的大哥布林之悲慘餘生。隨著時間推移、情勢變化,兩條原本似乎獨立的平行線,重重疊疊後交錯在一起。在這過程中,作者唐納修利用敘事方式和時空的技巧安排,進而討論兩大命題:大人與小孩、真實與虛幻。用一句中文來’形容作者鋪成的故事—輪迴的宿命。

        我喜歡這本建立在真實世界的奇幻神話(或童話),比起哈利波特這類的當紅奇幻文學,雖然沒有奇幻冒險的遭遇,但是這本書有著貼近我們的時代感,有股讓人一口氣非看完不可的魅力,以及許多讓人晞吁不已盪氣迴腸的感受,這本書可以讓人深思、啜泣、深究的地方很多,奪走其他孩子人生的調換兒是惡魔嗎?其實他們的人生也曾經被其他調換兒所奪走;奪走其他人的人生之後,就能獲得幸福嗎?一輩子活在謊言底下,無法做自己,帶著一頂面具而活著,會快樂嗎?沒有人了解,清楚自己真實的過去,接納真正的自己,可以遠離孤獨嗎?自己的過去與人生,真的可以這麼輕易遺忘跟捨棄嗎? 

        妖精所生存的森林也因為人類的開發而無法再讓妖精快樂的生活,是否人類自己造的苦果最後就是這些妖精們要去承擔呢?這些妖精背負著人類的原罪,而偷竊別人人生的人也陷入冤冤相報的惡循環;書中的妖精都是在幼童時就被擄來妖精世界,花了上百年去回憶與學習僅有的五六年人類生活的片斷,讀到這些讓身為人父的我不免如心有刀割。

        尤其最後幾個妖精卻不再選擇這種殘酷的輪迴,有人選擇犧牲(伊格爾),有人選擇放棄(琪薇與波碼),有人死於天災,有人找到自己的路(小黑斑,小黑斑是妖精中唯一沒有人類姓名的,卻是第一個跳脫人與妖精間無奈宿命之小智者)、有人得到了救贖選擇了原諒…..。

        妖精凱雪莉說了:「看著那個世界的人們成長、談戀愛、生小孩、變老,生命週期不斷重複繼續,不像我們的,殘酷、沒有盡頭。人類不斷變化的生命實在讓我們著迷。…..我們經常有很長一段時間什麼也不做,只是任由時間流逝。」 這樣的話....到底我們是人類過著妖精生活呢!還是我們是妖精卻進入人類世界呢?莊子的「夢蝶」似乎可以釐清你我對生命的混淆感,亦或是更加無所適從呢? 

         這本書是我2008年看過的130本書當中最好看的一本。

         評:太、太好看了!請放下手上正在看的所有書,優先閱讀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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